POC_2023_00134
刘春兰,女,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人,法轮功学员。2018年4月24日,刘春兰、刘邵君被望花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警察抓走。2018年9月18日,望花区法院于开庭审理本案。2018年12月,被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判刑2年6个月,罚金5000元,罪名不详,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刑期至:2020年10月23日。已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