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挺

廖挺

法轮功学员

POC_2023_00126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四川省 > 泸州市 > 古蔺县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廖挺,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人,法轮功学员。2015年12月15日左右,廖挺到成都市看守所给其哥哥廖圣送衣物,被成都市看守所抓捕。一周后,廖挺被转移到泸州市古蔺县看守所。2016年4月19日,被泸州市古蔺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4年,刑期至:2019年11月21日。其不服上诉。2016年9月27日,泸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此前在四川省乐山市嘉州监狱服刑。2019年11月21日获释。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5-12-15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四川省 > 泸州市 > 古蔺县
案件描述
2015年12月15日左右,廖挺到成都市看守所给其哥哥廖圣送衣物,被成都市看守所抓捕。2016年4月19日,被泸州市古蔺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4年,刑期至:2019年11月21日。其不服上诉。2016年9月27日,泸州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2019年11月21日获释。

廖挺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5-12-15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4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19-11-21
实际释放: 201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