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容好

黎容好

维权人士

POC_2023_00119

  • 当前状态 无新消息
  • 地区 广东省 > 中山市
  • 出生日期 1965-08-16 (60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黎容好,女,1965年8月16日出生,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东仁二巷10号村民,维权访民。因 “出嫁女”土地权益问题,导致其婚后一家九口被政府变黑户,无土地、无公民权而被迫上访18年。后患上癌症,同时遭当局刑拘、监禁等各种打压,但仍坚持维权抗争,热心参与在京救助其他穷困访民活动,遂逐步成长为一名关心社会问题的公民楷模,被誉为访民形象大使。2017年7月1日,其突然被北京和广东两地警方连手从北京丰台区租住屋带走,自此失联,7月14日,知其已被中山市升平派出所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8月19日,被中山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并羁押在广东省中山市看守所。2018年7月23日,其案在广东省中山市第二法院开庭审理,至2019年1月31日终被该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依然维持原判。2019年7月10日,刑满获释。2021年11月24日,疑因其“关注了正在狱中绝食抗争的公民记者张展的安危”,而再次被广东省中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目前被羁押于中山市看守所(广东省中山市南区马岭村16号,邮政编码:528455)。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7-07-0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未知
案件地区 广东省 > 中山市
案件描述
2017年7月1日,黎容好被北京和广东两地警方连手从北京丰台区租住屋带走,自此失联。7月14日,知其已被中山市升平派出所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8月19日,被中山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并羁押在广东省中山市看守所。2019年1月31日,被广东省中山市第二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依然维持原判。2019年7月10日,刑满获释。2021年11月24日,疑因其“关注了正在狱中绝食抗争的公民记者张展的安危”,而再次被广东省中山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目前被羁押于中山市看守所。

黎容好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7-07-01
逮捕 2017-08-19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2 年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19-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