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3_00093
李洪文,常用名李红文,河北省承德县人,法轮功学员。2015年11月18日,李红文被承德县国保大队、韩麻营派出所警察抓捕。2015年12月8日,被河北省承德县警方刑拘。2016年10月,被河北省承德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19年12月7日。起初被关押在河北省唐山市冀东监狱,后转移到唐山冀东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