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潜

黄潜

法轮功学员

POC_2023_00050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广东省 > 广州市
  • 出生日期 1969 (57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黄潜,女,1969年出生,广东省广州市人,原广州市购书中心职工,网名“越狱档案”,新浪微博知名博主,法轮功学员,维权公民。因信仰法轮功,曾于2000年—2011年被当局数次关押于多个看守所,并劳教3年及关押4年,受到酷刑。自2000年5月起,曾因到北京上访维权而被北京当局和广州驻京办维稳人员抓捕,遭警方暴打致伤,后被遣返广州关押于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同时被原单位开除职务。曾在被关押在北京天安门派出所和北京市房山看守所时,因拒绝报出姓名及住址遭狱警殴打,被关押在天津武清县看守所时,遭警方强行剥光衣服,并用破碎玻璃片划伤前胸、前身及隐私部位。曾在被关押于广州天河看守所时,被关押近达1年、遭遇2个月的持续“穿针戴镣”酷刑,致其脊椎最终被摧残变形,身体落下终身残疾。曾被关押于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时,被剥夺休息权,每天因遭强制性洗脑转化,致其身体(脚部尤甚)一直浮肿;在一监区时,曾被强迫劳动且劳动定额为最高级别。尽管其被关押及打压多年,但其依法维权,曾多次带领其他被关押者逐级投诉监狱、劳教所的管理者当局,并把自己所遭受的迫害经历制成5条长微博,以《古拉格回忆录》之题发布在微信和微博上,引起网民关注。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5-02-03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广东省 > 广州市
案件描述
黄潜于2015年2月3日—4日被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区警方再次抓捕刑拘,后被转正式批捕。2016年12月30日,被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5年,刑期至:2020年2月3日。2017年6月,被从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转到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已获释。

黄潜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5-02-03
罪名
未知
刑期
5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0-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