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金琼

胡金琼

维权人士

POC_2023_00041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四川省 > 成都市 > 双流区
  • 出生日期 1968-02-13 (58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胡金琼,女,1968年2月13日出生,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办事处白鹤村六组村民,维权代表、“六四天网”义工。2008年12月28日,曾因自家700余平方米铺面及房屋被地方政府以修建安置房名义强拆,官方拒给任何赔偿费用,造成经济损失800余万元;为讨回公道、弥补损失,其多次向各级管理部门申述,但均无果效,遂被迫上访。2011年4月6日,曾因进京上访遭拦截,后在返程途中遭到殴打,随后被双流区警方关押5天;2011年4月6日、2011年8月2日,曾因到北京中南海周边和北京天安门附近上访而被北京警方两次训诫,并称重大节日期间不得违法上访;2011年7月6日,曾因土地维权并作为维权代表与村民一起抗议维权,而遭当局指使的不明人员野蛮殴打,致其不得不被送进医院进行救治数日;2013年11月10日,曾因在北京国家信访总局上访而被北京西城区府右街警方以“非法上访”为由抓走,11月12日又被行政拘留7天。2017年1月4日,因“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被捕,其一直在媒体上为黄呼吁发声,对外披露黄的最新案情,随被成都市双流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被转正式逮捕;2019年9月13日,知其已被取保候审获释,并在出狱后上诉到成都市中级法院,中院裁决后发回重审,现双流区检察院撤回起诉,承认其无罪;目前其已申请国家赔偿。但地方政府、检察院和一审法院,对此决定集体采取不面对、不赔偿。2020年12月28日,胡金琼再一次结伴相约四川其他访民,计划到北京最高院举报投诉。登机后,地方官员闻讯赶来,双方在飞机上交流对峙50分钟后,胡金琼鉴于其他乘机人员的需要,配合性的选择了跟随官员离开飞机。此前被羁押于成都市双流区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7-01-04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四川省 > 成都市 > 双流区
案件描述
2017年1月4日,胡金琼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成都市双流区警方刑拘,后被转正式逮捕;2019年9月13日,取保候审获释,并在出狱后上诉到成都市中级法院,中院裁决后发回重审,现双流区检察院撤回起诉,承认其无罪。

胡金琼 在本案中的情况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