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荣

陈金荣

维权人士

POC_2022_00023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宝丰县
  • 出生日期 1970-01-29 (56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陈金荣,河南宝丰县南关镇访民。因为丈夫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亲属互殴,陈金荣的财物被抢,警方不立案处理而上访。她曾因上访被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后因证据不足撤诉。2016年8月初,陈金荣被南关派出所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并羁押在宝丰县看守所。2020年9月获悉已取保获释。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6-08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河南省 > 平顶山市 > 宝丰县
案件描述
陈金荣,女,河南宝丰县南关镇访民。因为丈夫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亲属互殴,陈金荣的财物被抢,警方不立案处理而上访,曾因上访被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后因证据不足撤诉。2016年8月初,被南关派出所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羁押在宝丰县看守所。2020年9月获悉已取保获释。

陈金荣 在本案中的情况

罪名
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0-09

事件时间线

  1. 释放/回家

    获悉陈金荣已取保获释

    2016年 陈金荣因「妨碍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2. 刑事拘留

    陈金荣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2016年 陈金荣因「妨碍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妨害公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