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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紫云
法轮功学员
POC_2022_01070
当前状态
无新消息
地区
湖北省 > 咸宁市
出生日期
N/A
(N/A)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夏紫云,女,湖北省咸宁市人,护肤品专卖经销商,法轮功学员。因信仰、宣传法轮功,2017年6月22日,被咸宁市警方以涉嫌邪教罪抓捕,被送进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关押。
案件记录
2017年 夏紫云 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刑
案件开始日期
2017-06-22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未知
案件地区
湖北省 > 咸宁市
案件描述
2017年6月22日,夏紫云因信仰、宣传法轮功,被咸宁市警方以涉嫌邪教罪抓捕,被送进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板桥洗脑班关押。
夏紫云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7-06-22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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