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娟

吴娟

维权人士

POC_2022_01057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江苏省 > 南京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吴娟,女,南京市人,失地农民,维权访民。2015年9月,吴娟等6人因江心州土地被抢占,制止施工并到售楼处交涉,然后被警方拘捕。检察院认为,土地已经被征收,但他们有判决书查明事实记载未征收。2015年9月11日凌晨,南京市实行了一次大抓捕行动,建邺区江心洲的被征地农民吴娟、伊俊秀、吴泽玉(监视居住)朱巧云、黄世华(取保)、鲁梅平(取保)、朱继德、丁同香、陈彩香、陈彩花、杨世珍、罗德金夫妇、魏玉秀、孙兴珍等二十多人,被公安敲开门后,立即抓捕,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大部分人被羁押在南京市看守所,另外,几位活跃维权人士祝李、刘俐、李有兰也被抓捕刑拘,总计被抓捕人数约22至23人。其中一名孕妇鲁梅平和一位老人黄世华,因患有脑梗塞,被取保。还有一个叫吴泽玉的女性,也因为脑部肿瘤被监视居住在脑科医院,其余全部是刑事拘留。 2016年10月13日,六失地农民案在南京市建邺区法院第一法庭开庭,未判。吴娟在看守所疑受到不人道对待,被关押逾1年,头发几乎掉光,律师呼吁法院尽快将她释放。后被判刑3年,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18年9月10日。2021年1月11日至14日南京两会期间,吴娟等访民到信访窗口反映问题被地方政府维稳人员强行抬离现场。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5-09-1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江苏省 > 南京市
案件描述
2015年9月11日,吴娟因江心州土地被抢占,被警方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名拘捕。2016年10月13日,案件在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开庭。后吴娟被判刑3年,刑期至2018年9月10日。

吴娟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5-09-11
罪名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期
3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18-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