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岳来

王岳来

法轮功学员

POC_2022_01038

  • 当前状态 已故
  • 地区 湖南省 > 岳阳市 > 岳阳县
  • 出生日期 1962-12-09 (63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王岳来,1962年12月9日出生,湖南省岳阳县人,法轮功学员。因信仰和宣传法轮功,而长期遭到当局的打压逼迫,2013年10月11日,曾因送资料给他人,凌晨2点被岳阳县被公田派出所警方抓捕,并被起诉、庭审和关押了几个月。2014年4月,又被岳阳县国安强送到岳阳县荣家湾秀花园的洗脑班。2018年1月24日,因岳阳县有11位法轮功学员相约去三荷(地名)研读法轮功书籍,并用手机相互联系,被对其监控的“巡视组”人员知道,王岳来等多人悉数被抓,但很快多数人都被释放,只有王岳来等3人被岳阳县警方以涉邪教罪继续羁押刑拘,并被送岳阳县看守所关押。2018年3月初,王岳来等3人涉邪教案被岳阳县检察院起诉。2018年4月4日,被岳阳县法院判刑5年,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3年1月23日。2018年8月31日,在株洲攸县网岭监狱去世。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8-01-24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湖南省 > 岳阳市 > 岳阳县
案件描述
2018年1月24日,王岳来被抓。2018年4月4日,被岳阳县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5年,刑期至:2023年1月23日。2018年8月31日,在株洲攸县网岭监狱去世。

王岳来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8-01-24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5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3-01-23
死亡类型: 狱中死亡/羁押期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