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西曲英

扎西曲英

异议人士

POC_2022_01021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道孚县
  • 出生日期 1981 (45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藏族
  • 宗教信仰 藏传佛教

个人简介

扎西曲英,1981年出生,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葛卡乡约呷村人,原道孚县尼措寺(全名“尼措图桑达杰林寺”,汉文称“灵雀寺”)僧人,印度西藏甘丹寺强孜经学院最高等级“格西拉然巴”经学博士班一年级学生,藏族异见人士。1998年前往印度,同年进入印度南部西藏甘丹寺强孜经学院学习;2016年10月下旬,持中国驻新德里大使馆发放的旅行证返乡;在返家探亲过程中,2016年11月21日,在道孚县临近的炉霍县县城突然被警方强行带走,后被刑拘,自此失联长达一年之久;后其被甘孜藏族自治州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指控其在印度期间,将道孚县境内发生自焚事件的消息披露给海外媒体,因此被视为洩露国家机密,违反了中国相关法律;2017年12月底,一位刚从监狱获释的藏族政治犯向其家人传信,称他和扎西曲英在同一个监狱服刑,其家人才知其已于2017年11月21日被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法院以不明罪名(疑似“洩露国家机密罪等”)重判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2年11月20日。此前在四川省甘孜监狱(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新都桥镇/甘孜监狱,邮政编码:626000)服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6-11-2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四川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道孚县
案件描述
2016年11月21日,扎西曲英在道孚县临近的炉霍县县城突然被警方强行带走,后被刑拘,自此失联长达一年之久。后其被甘孜藏族自治州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指控其在印度期间,将道孚县境内发生自焚事件的消息披露给海外媒体,因此被视为洩露国家机密。2017年11月21日,扎西曲英被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法院以不明罪名(疑似“洩露国家机密罪等”)重判有期徒刑6年,刑期至2022年11月20日。

扎西曲英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6-11-21
罪名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九章 渎职罪 / 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刑期
6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