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强

袁强

维权人士

POC_2022_01010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四川省 > 宜宾市 > 珙县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袁强,四川省宜宾市珙县人,维权人士。2013年2月26日,四川省宜宾市珙县牌坊街五组213号欲兴餐旅馆发生一起敲诈勒索案,几名黑社会青年持刀对袁强的妻子欲兴餐旅馆女老板余小波进行勒索及殴打。被打后,余小波用开水泼向对方。事后在场人报了110,洛表派出所抓获八名青年,不到30分钟派出所将抢劫敲诈勒索的人放了。5月31日,珙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余小波。2015年袁强因为进京上访,被押回后于2015年10月26日被宜宾市珙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11月25日,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了袁强,检察院提起诉讼。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袁强有期徒刑4年,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19年10月25日。后刑满获释。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5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四川省 > 宜宾市 > 珙县
案件描述
2015年10月26日,袁强被宜宾市珙县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15年11月25日,珙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逮捕了袁强,检察院提起诉讼。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袁强有期徒刑4年,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19年10月25日。后刑满获释。

袁强 在本案中的情况

逮捕 2015-11-25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4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19-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