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成美

常成美

法轮功学员

POC_2022_00011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云南省 > 临沧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常成美,女,年龄未知,汉族,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耿马镇法轮功学员。2018年2月8日,常成美在耿马镇发放法轮功资料,被当地派出所警察抓捕,2月9日被抄家。 2018年10月,在被关押于耿马看守所八个多月后,常成美被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2018年11月22日,她被送往云南省第二监狱服刑,刑期至2019年5月8日。常成美于2019年5月8日刑满释放,回到家中。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8-02-08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云南省 > 临沧市
案件描述
2018年2月8日,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耿马镇法轮功学员常成美在耿马镇发法轮功资料,被当地派出所警察抓捕,2月9日被抄家。2018年10月,被关押在耿马看守所八个多月的常成美,被以“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1年3个月。2018年11月22日,常成美被关进云南省第二监狱,刑期到2019年5月8日。2019年5月8日,常成美刑满释放,回到家中。

常成美 在本案中的情况

被带走日期 2018-02-08
一审判决 2018-10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1 年 3 月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19-05-08

事件时间线

  1. 释放/回家

    常成美刑满释放

    2018年 常成美因「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抓捕
  2. 入监服刑

    常成美被关进云南省第二监狱

    2018年 常成美因「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抓捕
  3. 一审判决

    常成美被判刑1年3个月

    2018年 常成美因「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抓捕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4. 搜查/抄家

    常成美被抄家

    2018年 常成美因「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抓捕
  5. 被带走/失联

    常成美在耿马镇发法轮功资料被警察抓捕

    2018年 常成美因「破坏法律实施罪」被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