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宝

周新宝

维权人士

POC_2022_00960

  • 当前状态 无新消息
  • 地区 湖北省 > 武汉市 > 武昌区
  • 出生日期 1941-05-12 (84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周新宝,1941年5月12日出生,家住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二桥社区,湖北省轻工机械厂退休职工,维权访民。因房子2004年被强拆而上访。周新宝上访以来,多次被投入黑监狱、法教班、拘留及软禁。仅在2007年5月至2008年奥运期间,周新宝累计8次被限制人身自由,时间长达224天。在上访的过程中,周新宝开始帮助武汉各地的拆迁户和访民们,为他们维权出谋划策,成为一名活跃的维权人士。2016年6月28日,周新宝被武昌区杨园派出所警察带走,2016年7月2日,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在武昌区看守所。后家属得知其被关押于武汉安康医院。8月7号,家属获悉周新宝被逮捕。家人收到的通知书称,周新宝策划、组织了7·1中共党庆期间的“6·27两百人北京大集访”行动。周新宝的儿子表示,父亲当时并不在北京,但仍被认定是“背后主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6-06-28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未知
案件地区 湖北省 > 武汉市 > 武昌区
案件描述
2016年6月28日,周新宝被武昌区杨园派出所警察带走,2016年7月2日,被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关押在武昌区看守所。后家属得知其被关押于武汉安康医院。8月7号,家属获悉周新宝被逮捕。

周新宝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6-06-28
逮捕 2016-08-07
罪名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