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江华

甄江华

活动人士 维权人士

POC_2022_00951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广东省 > 江门市
  • 出生日期 1985-12-12 (40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甄江华,1985年12月12日出生,广东省江门市人,“权利运动”网站负责人,资深公益维权人士,社会活动参与者。近年来,长期关心中国人权状况,尤其是担任“权利运动”网站负责人和成为“翻墙网”执行编辑后,介入大量维权敏感社会案件,亲自参与,践行并声援多起包括广东陆丰乌坎维权抗争事件,自由飞雄声援行动,709律师案及其家属资讯发布和支援行动,刘晓波海祭活动等在内的重大敏感维权或政治事件,遭到当局的打击报复;曾多次被限制出境(含香港),多次在敏感日被警方“喝茶”,多次居所被逼搬迁,长期遭监控,警告威胁等。2017年9月1日,被广东省珠海市警方突然带走,次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其家遭两次查抄,搜走其电脑,手机,摄像机,照相机等私人物品;同年12月被转为“指定住所监视居住”,且被关押在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其代理律师要求会见遭拒;2018年12月28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一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9年11月8日,刑满出狱,并于当天被接回广东省江门市老家。此前在广东省清远监狱第七监区高戒分监区服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7-09-0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广东省 > 江门市
案件描述
2017年9月1日,甄江华被广东省珠海市警方突然带走,次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拘。2018年12月28日,被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一审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9年11月8日,刑满出狱。

甄江华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7-09-01
罪名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
2 年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19-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