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桂荣

赵桂荣

维权人士

POC_2022_00942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出生日期 1970-08-06 (55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赵桂荣,女,1970年8月6日出生,居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宏图小区2号楼2单元3楼4室,丈夫邢世库,维权访民。邢世库原本是国营单位哈尔滨印刷二厂的职工,1993年因工厂改制而下岗,2004年企业跟职工解除了劳资关系,但他没有得到应得的赔偿。邢世库就从2006年3月开始和赵桂荣进京上访,后被关进“精神病医院”。赵桂荣上访过程中被哈尔滨官员关进黑监狱累计100多天。维权过程中赵桂荣积极参与公民圈活动,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围观敏感事件。2015年11月1日,赵桂荣被从北京押回老家后刑事拘留,涉嫌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12月10日,哈尔滨市道外区检察院将赵桂荣以“寻衅滋事罪”批捕。检察院指控赵桂荣长期参与全国各地声援围观,尤其是庆安事件(徐纯合事件)冲在最前面,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关押在哈尔滨市看守所。2016年12月30日,道外法院到看守所218监室,给状民妻子赵桂荣送达(2015)黑0104刑初419号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认定24项证据(情况说明和出具证言的证人均不在"案发现场",证据内容都与状民邢世库妻子涉嫌寻衅滋事罪无关,认定事实自相予盾,且没有相关证据作佐证,该份判决书没有加盖公章。刑期不详,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2018年8月17日出狱。出狱后,赵桂荣就开始起诉公安局对她的违法处理事件。2018年9月上旬,赵桂荣收到了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的传票,通知她起诉哈尔滨公安局道外公安分局涉嫌违法拘留赵桂荣一案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9点10分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开庭。9月18日上午8点,赵桂荣与数十名旁听维权人士就来到了法院,但是直到上午10点,被告方道外公安分局应诉局长竟无视法庭规定,不按枧定出庭,从开庭至庭审结束被告席都空无一人。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5-11-0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案件描述
2015年11月1日,赵桂荣被从北京押回老家后刑事拘留,涉嫌罪名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12月10日,哈尔滨市道外区检察院将赵桂荣以“寻衅滋事罪”批捕。关押在哈尔滨市看守所。2016年12月30日,道外法院到看守所218监室,给状民妻子赵桂荣送达刑事判决书。刑期不详,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2018年8月17日出狱。

赵桂荣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5-11-01
逮捕 2015-12-10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18-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