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秋

李常秋

法轮功学员

POC_2022_00936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四川省 > 成都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李常秋,女,四川成都人,丈夫赵帮海,法轮功学员。2014年7月8日,李常秋与赵帮海因宣传法轮功被抓捕。2015年7月21日,在龙泉驿区法院庭审,夫妇二人在提审过程中都受过刑讯逼供。律师也指出公诉人的证据不足与证据有造假的可能性,律师们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2015年8月21日,均遭判7年有期徒刑,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李常秋被关押在成都女子监狱,刑期至:2021年7月7日。其不服上诉,后经成都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维持原判。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4-07-08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四川省 > 成都市
案件描述
2014年7月8日,李常秋与赵帮海因宣传法轮功被抓捕。2015年8月21日,均遭判7年有期徒刑,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李常秋被关押在成都女子监狱,刑期至:2021年7月7日。其不服上诉,后经成都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维持原判。

李常秋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4-07-08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7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1-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