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廷

张正廷

维权人士

POC_2022_00933

  • 当前状态 已故
  • 地区 辽宁省 > 丹东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张正廷,辽宁省丹东市人,维权访民。1996年,张正廷投资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的顺达微孔过滤器厂。2019年5月24日凌晨,张正廷被辽宁省丹东市驻京维稳人员截回辽宁丹东,后刑事拘留,6月28日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执行逮捕,羁押在丹东市第一看守所。后张正廷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6个月。张正廷刑期至:2021年11月23日。2020年12月22日,被送到大北监狱,到2021年2月14日又被投进康平监狱服刑。2021年9月24日下午,张正廷在铁岭的调兵山铁煤集团医院抢救。2021年10月1日,张正廷因延误治疗导致并发症而死亡。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9-05-24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辽宁省 > 丹东市
案件描述
2019年5月24日凌晨,张正廷被辽宁省丹东市驻京维稳人员截回辽宁丹东,后刑事拘留,6月28日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执行逮捕,羁押在丹东市第一看守所。后张正廷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6个月。张正廷刑期至: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0月1日,张正廷死亡。

张正廷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9-05-24
逮捕 2019-06-28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2 年 6 月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1-11-23
死亡类型: 狱中死亡/羁押期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