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春

张雪春

维权人士

POC_2022_00928

  • 当前状态 无新消息
  • 地区 辽宁省 > 沈阳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张雪春,女,微信名海燕,维权人士。2017年7月31日,张雪春在北京参加集体上访,到中共公安部和最高检察院控告地方公安局非法拘留、劳教上访人员。2017年8月11日,张雪春被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9月13日,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羁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无新消息。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7-08-1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未知
案件地区 辽宁省 > 沈阳市
案件描述
2017年8月11日,张雪春被沈阳市公安局和平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9月13日,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羁押于沈阳市第一看守所。

张雪春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7-08-11
逮捕 2017-09-13
罪名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