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924
刘春兰,黑龙江黑河市法轮功学员。2018年6月8日,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局国保大队闯入法轮功学员鲁凤贤在黑河的住所,将正在其家中做客杨秀丽、朱秀明、高丁莲、刘春兰、张宪臣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抓捕。2019年1月28日,黑龙江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开庭,对其中6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鲁凤贤1年6个月,杨秀丽1年,朱秀明、高丁莲、刘春兰、张宪臣分别被判1年1个月。刘春兰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19年7月7日。2019年1月29日,鲁凤贤、杨秀丽、朱秀明、高丁莲、刘春兰被转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