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昆

张昆

活动人士

POC_2022_00905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江苏省 > 徐州市
  • 出生日期 1987-09-27 (38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张昆,1987年9月27日出生,江苏省徐州市人,新公民运动参与者,民主维权公民。因其主张民主宪政,曾多次积极参与新公民运动,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并在各地举牌收集相关签名,曾赶赴现场围观和声援《南方周末》“新年献辞事件”、前往黑龙江省鸡西市声援营救维权律师唐吉田、到河南省南乐市声援南乐教案的张少杰牧师家属及律师等,被当局多次打压和威胁报复;2013年1月,曾因与珠海市作家阮云华等人发起“呼吁官员财产公示公民之旅”行动,所到之处皆引人注目,故而被当局秘密关押在徐州市看守所2个月,其间遭多次殴打和酷刑虐待;2014年2月24日,因其继续街头民主活动,再度被当地警方抓走,并被关进精神病院,至同年3月中旬才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1年;2014年5月,因其在“六四”前夕参与街头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于5月24日被徐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于徐州看守所;2014年6月18日,被徐州市检察院正式批捕;2015年4月7日,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送往徐州市彭城监狱服刑;2016年4月8日刑满释放;在狱中曾遭酷刑虐待。2017年6月30日,因在网上不断发斥责狱警曾对其滥施酷刑言论,被徐州警方再次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捕;2018年6月7日,其案在徐州市鼓楼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至2019年5月5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19年11月26日,刑满释放。此前羁押于江苏省徐州巿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3-0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江苏省 > 徐州市
案件描述
2014年5月24日,张昆被徐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于徐州看守所;2014年6月18日,被徐州市检察院正式批捕;2015年4月7日,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送往徐州市彭城监狱服刑;2016年4月8日刑满释放;2017年6月30日,因在网上不断发斥责狱警曾对其滥施酷刑言论,被徐州警方再次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拘捕;2018年6月7日,其案在徐州市鼓楼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至2019年5月5日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2019年11月26日,刑满释放。

张昆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3-01
逮捕 2014-06-18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2 年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16-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