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霞

张建霞

维权人士

POC_2022_00903

  • 当前状态 无新消息
  • 地区 河北省 > 廊坊市 > 固安县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张建霞(张建侠),女,河北省固安县人,维权访民。张建侠是因被打伤后不服法院判决以及工作待遇等问题,被当地有关部门久拖不决而上访的,期间多次遭到地方维稳人员的打压。2016年3月,张建侠因上访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批捕,7月19日张建侠的律师去廊坊市看守所会见时得知,张建侠在看守所受到虐待。2019年4月15日,张建侠去北京西单寄信时被北京警方带到附近派出所,然后被送至马家楼关押,当晚七点多张建侠被固安县接访人员用固安县公安局警车接回(接回时被告知要将她带回当地谈话),八点左右接访人员直接把车开到固安县公安局,随后张建侠便在驶入固安县公安局的警车内遭到多人殴打。张建侠被殴打后想办法报警并通知了自己家人,其家人多次报警,接警人员均以不能提供准确位置为由不接受报警。2019年4月17日,张建侠家属仍未收到当地有关部门的任何答复和书面法律手续。无新消息。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9-04-15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未知
案件地区 河北省 > 廊坊市 > 固安县
案件描述
2016年3月,张建侠因上访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批捕。2019年4月15日,张建侠去北京西单寄信时被北京警方带走,后被送至马家楼关押,当晚被固安县公安局警车接回。随后张建霞便在驶入固安县公安局的警车内遭到多人殴打。

张建霞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9-04-15
逮捕 2016-03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