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兰

张建兰

维权人士

POC_2022_00902

  • 当前状态 无新消息
  • 地区 山东省 > 临沂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张建兰,女,山东临沂高新区人,李希军女儿,维权访民。张建兰及父母因征地等问题上访。2019年9月12日,访民张振方、李希夫妇在临沂市信访局被警方带走刑拘,9月13日,张建兰也被警方带走至今未归。2017年9月14日,临沂市公安局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的拘留通知书中显示,将张建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在临沂市看守所。张建兰的亲属表示,张建兰的母亲李希军也被刑拘,和张建兰关押在一个看守所。但警方没给母亲的拘留通知书。

案件记录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未知
案件地区 山东省 > 临沂市
案件描述
2017年9月13日,张建兰被警方带走。2017年9月14日,临沂市公安局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的拘留通知书中显示,张建兰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羁押在临沂市看守所。至今未归。

张建兰 在本案中的情况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