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吉林

张吉林

异议人士

POC_2022_00899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浙江省 > 宁波市 > 江北区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张吉林,网名岳家枪,重庆市人,异议人士。2019年1月18日下午,张吉林去到重庆观音桥广场演讲要求罢免习近平,当时警方一早已在现场布置大量警力戒备,演讲途中张吉林被警方强行带走,1月19日,家属收到警方书面通知,张吉林被以“寻衅滋事”刑事拘留,羁押重庆北江区看守所。张吉林的刑拘期限37天应该是在2月26前后届满,但期满后家属并未收到批捕消息,刑拘的张吉林一度去向不明。近期,家属从维稳人员口中得知,刑拘期满的张吉林已被政府送入重庆某精神病院强制接受治疗。 2020年7月获释。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9-01-18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浙江省 > 宁波市 > 江北区
案件描述
2019年1月18日下午,张吉林去到重庆观音桥广场演讲要求罢免习近平,演讲途中张吉林被警方强行带走。1月19日,张吉林被以“寻衅滋事”刑事拘留,羁押重庆北江区看守所。2020年7月获释。

张吉林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9-01-18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