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贡加

蔡贡加

教师 公民记者 活动人士

POC_2022_00002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刚察县
  • 出生日期 1961 (65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藏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蔡贡加,又名刚雄阿才,青海省藏族人。他曾担任教师、公安局痕迹鉴定员,并为《青海藏文日报》与《青海法治日报》担任业余记者。因追求藏族人权与自由,他于1993年5月8日被秘密抓捕,被当局指控成立反动组织“多麦青年敢死队”。1994年7月28日,他被以“间谍罪”和“组织领导反革命罪”秘密重判16年,二审罪名被更改为“分裂国家罪”,刑期减至6年,并于1999年5月9日刑满获释。出狱后,蔡贡加投身于藏族公益事业。2016年12月9日,他因在微博上发文批评中国政府的民族政策,被青海省海晏县警方以涉“煽动分裂国家罪”再次拘捕,同年12月被正式逮捕。2018年1月10日,青海省海北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秘密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他在西宁市东川监狱服刑,直至2019年12月8日刑满。据“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透露,蔡贡加因在狱中遭受酷刑,获释后立即被送入医院接受紧急治疗。目前他的身体状况仍然非常恶劣,其家人也因昂贵的医疗费用而面临困境。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6-12-09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海晏县
案件描述
青海藏族作家、前记者蔡贡加(又名刚雄阿才)于2016年12月9日,因在微博发文批评中国政府的民族政策,被青海省海晏县警方以涉“煽动分裂国家罪”再次拘捕。2018年1月10日,他被青海省海北中级法院以“煽动分裂国家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3年。他在西宁市东川监狱服刑,直至2019年12月8日刑满。据报,蔡贡加因在狱中遭受酷刑,获释后健康状况恶劣。

蔡贡加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1993-05-08
逮捕 2016-12-01
一审判决 2018-01-10
罪名
煽动分裂国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三条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
3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19-12-08
实际释放: 2019-12-08
程序违规
酷刑
当局违反的法条
世界人权宣言
第四条
世界人权宣言 / 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第七条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第七条
任何人均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特别是对任何人均不得未经其自由同意而施以医药或科学试验。
第十条第一款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 第十条第一款
一、所有被剥夺自由的人应给予人道及尊重其固有的人格尊严的待遇。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第二条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 第二条
1.每一締約國應採取有效的立法、行政、司法或其他措施,防止在其管轄的任何領土內出現酷刑的行為。 2.任何特殊情況,不論為戰爭狀態、戰爭威脅、國內政局動蕩或任何其他社會緊急狀態,均不得援引為施行酷刑的理由。 3.上級官員或政府當局的命令不得援引為施行酷刑的理由。
案件开始日期 1993-05-08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案件描述
蔡贡加,又名刚雄阿才,因追求藏民族人权和自由,于1993年5月8日被青海国家安全局秘密抓捕。他被当局指控成立反动组织“多麦青年敢死队”。1994年7月28日,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间谍罪”和“组织领导反革命罪”秘密判处他16年徒刑。在二审中,罪名被更改为“分裂国家罪”,刑期改为有期徒刑6年。他于1999年5月9日刑满获释。

蔡贡加 在本案中的情况

被带走日期 1993-05-08
一审判决 1994-07-28
二审判决 1994-01-01
罪名
分裂国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三条
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
6 年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1999-05-09

事件时间线

  1. 健康状况记录

    蔡贡加因酷刑获释后入院治疗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
    2016年 蔡贡加因「煽动分裂国家罪」被拘捕
  2. 释放/回家

    蔡贡加刑满获释

    西藏人权与民主促进中心:
    2016年 蔡贡加因「煽动分裂国家罪」被拘捕
  3. 一审判决

    因煽动分裂国家罪被秘判3年

    2016年 蔡贡加因「煽动分裂国家罪」被拘捕
    煽动分裂国家罪
  4. 刑事拘留

    蔡贡加因“煽动分裂国家罪”被刑事拘留

    2016年 蔡贡加因「煽动分裂国家罪」被拘捕
    煽动分裂国家罪
  5. 释放/回家

    服满6年刑期后获释

    1993年 蔡贡加因「间谍罪」及「组织领导反革命罪」被逮捕
  6. 一审判决

    被秘密判处16年徒刑

    1993年 蔡贡加因「间谍罪」及「组织领导反革命罪」被逮捕
    间谍罪, 其它
  7. 二审判决

    二审改判“分裂国家罪”

    1993年 蔡贡加因「间谍罪」及「组织领导反革命罪」被逮捕
    分裂国家罪
  8. 被带走/失联

    蔡贡加被国安秘密抓捕

    1993年 蔡贡加因「间谍罪」及「组织领导反革命罪」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