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001
别热克汗·朵兰汗,出生年月不详,是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额敏县的哈萨克族穆斯林。他曾是额敏县由政府任命的清真寺阿訇和主持,任职六年。 2014年上半年,别热克汗·朵兰汗被额敏县警方突然逮捕。随后,他被塔城地区检察院以涉嫌“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批准逮捕。他被指控未经官方许可,以伊斯兰教传统方式为一对哈萨克族新人举行念尼卡仪式(一种穆斯林宗教结婚习俗),此举被官方认定为利用宗教干涉婚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据称,这对新人在举行婚礼后的第二天才正式登记领取结婚证。 2014年12月8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中级法院一审以“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判处别热克汗·朵兰汗有期徒刑10年。其刑期至2024年上半年,目前关押地点不详。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中级法院以“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一审重判别热克汗.朵兰汗有期徒刑10年。其刑期至2024年上半年,关押地点不详。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中级法院以“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一审重判别热克汗.朵兰汗有期徒刑10年。其刑期至2024年上半年,关押地点不详。
被捕后,塔城地区检察院以涉嫌“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批准逮捕别热克汗.朵兰汗。他被指控因在一对哈萨克族新人正式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前一天,为他们念了尼卡,从而利用宗教形式干涉婚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被捕后,塔城地区检察院以涉嫌“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罪”批准逮捕别热克汗.朵兰汗。他被指控因在一对哈萨克族新人正式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前一天,为他们念了尼卡,从而利用宗教形式干涉婚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014年上半年,别热克汗.朵兰汗被塔城地区额敏县警方突然抓捕。被捕前,他已在当地清真寺担任官方任命的阿訇长达6年。
2014年上半年,别热克汗.朵兰汗被塔城地区额敏县警方突然抓捕。被捕前,他已在当地清真寺担任官方任命的阿訇长达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