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873
希尔扎提·巴吾东,1966年6月25日出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人,维吾尔族。他曾为中共党员和国家公务员。1988年7月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校任教。自1989年12月起,他历任多个政府及公安职位,包括和田地区墨玉县公安局局长、县长,以及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和厅长。他曾因在执行任务时受伤而被授予“反恐英雄”称号。2018年6月5日,希尔扎提·巴吾东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以涉嫌“职务犯罪”为由留置。同年9月,他被免去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职务,次年1月被开除党籍。2018年11月23日,他被乌鲁木齐市警方以“双面人”为由刑事拘留,并于同年12月6日被检察院以“分裂国家、投敌叛变”等多项罪名正式批捕。当局指控他长期策划实施分裂国家活动,投靠恐怖组织“东伊运”,向境外提供情报,并利用受贿所得资助该组织等。2021年4月6日,据官方新闻发布会消息,希尔扎提·巴吾东已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法院一审判决。他因“分裂国家罪”等十项罪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报道,他当庭认罪,未提起上诉。目前其羁押地点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