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870
姚旺,1962年7月21日出生,大午案当事人。2020年11月11日凌晨,河北大午农牧集团负责人孙大午及其亲属并集团子公司法人等近30人被警方突击抓捕,姚旺是其中之一。其后,包括孙大午妻子刘会茹等部分公司高管,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批捕,而孙大午等其他公司高管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方式被采取强制措施。2021年4月21日,河北大午集团此前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7位当事人家属,分别收到公安送达的逮捕通知书。 2021年7月15日,大午案统一在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开庭审理;2021年7月28日,当庭宣判:姚旺被判有有期徒刑1年5个月,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2年4月10日。2021年8月31日,经保定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除少数人外,其余人等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他已于2022年4月10日刑满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