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臣

王忠臣

“大午案”受害者

POC_2022_00869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河北省 > 保定市
  • 出生日期 1968-07-07 (57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王忠臣,1968年7月7日出生,是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案件的当事人之一。2020年11月11日凌晨,河北大午农牧集团创始人孙大午及其亲属,连同集团子公司的法人等近30人,遭到警方突击抓捕,王忠臣是其中之一。 此后,部分公司高管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批捕,而包括创始人在内的其他高管则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2021年4月21日,王忠臣的家属收到了公安机关送达的逮捕通知书。2021年7月15日,“大午案”在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统一开庭审理。同年7月28日,法院当庭宣判,王忠臣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4万2千元。其具体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他的刑期至2022年1月10日,现已获释。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0-11-1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河北省 > 保定市
案件描述
2020年11月11日,王忠臣作为河北大午集团案涉案人之一被警方带走。2021年4月21日,家属收到其逮捕通知书。2021年7月15日,该案在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开庭审理。2021年7月28日,王忠臣被以不详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4万2千元。其刑期至2022年1月10日,并于当日获释。

王忠臣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0-11-11
逮捕 2021-04-21
罪名
未知
刑期
1 年 2 月
附加刑
罚金: ¥42,00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2-01-10
实际释放: 202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