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860
张春霞,女,1968年出生,天津市武清区人,残障人士,法轮功学员。她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2019年9月4日,张春霞被警方抓捕后刑事拘留,随后被正式批捕和起诉,并被关押在武清区看守所。2021年2月,她被武清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罪名不详。其后她被转移至天津市女子监狱服刑,刑期至2021年9月3日。张春霞已于2021年9月3日刑满获释。